看到你发“网站建设费用否联多图如何作会计分录紧急求助啊”,我愣了一下,“否联多图”估计是打字打岔了,可能是“分联多图”或者“分次付款”的意思吧。别急,这事我经手过不少,给你捋清楚。网站建设费用的会计分录,关键看三点:钱怎么付的,发票怎么开的,网站归谁用、用多久。
最常见的场景:公司找外包公司做官网,合同价两万,分两次付,先付一半,做完付尾款。付款时没拿到发票,先记预付账款。借:预付账款 10000,贷:银行存款 10000。等网站做好,对方开来全额专票,假设一般纳税人,税率6%,你拿到发票,借:无形资产—网站 18867.92,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1132.08,贷:预付账款 10000,贷:银行存款 10000。如果网站金额小,比如三千块,直接费用化,借:销售费用—网站建设费 2830.19,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169.81,贷:银行存款 3000。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抵扣,全额计入成本费用。
你问的“否联多图”如果是“分联多图”,我猜是分多次付款、分多次开票。那每次付款按上面处理就行。如果发票先到,款后付,借:无形资产或费用,借:应交税费,贷:应付账款;付款时借:应付账款,贷:银行存款。要是发票一直没来,可以先按合同暂估入账,但增值税不能抵扣,等发票到了再冲回重记。
再说资本化还是费用化。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——无形资产》,无形资产要同时满足:符合定义,成本可靠计量,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,有技术可行性等。网站如果是自己用的展示型,一般金额不大,直接费用化。如果是电商平台、有交易功能、能独立带来收入,建议计入无形资产。摊销年限:税法规定无形资产不低于10年,但外购软件可以按2年,依据财税〔2012〕27号。网站算不算软件?实务中很多按3年摊销,但汇算清缴可能要调。稳妥点,按3年摊销,如果税务不认,就调增。分录:每月摊销,借:管理费用—无形资产摊销,贷:累计摊销。金额小直接费用化就不用摊销。
还有种情况:网站是租的,每年交服务器费、域名费,这些直接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。借:销售费用—网络服务费,贷:银行存款。如果一次性交多年,计入长期待摊费用,分年摊。比如一次性付三年服务器费一万二,借:长期待摊费用 12000,贷:银行存款 12000;每月摊销,借:销售费用—网络服务费 333.33,贷:长期待摊费用 333.33。

紧急求助的话,给你个万能模板:先看发票,有专票就抵扣;再看金额,超过五千且用一年以上,记无形资产;否则记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。付款没发票,先挂预付。别怕,税务局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找你麻烦,只要业务真实。
最后提醒几句。如果网站是给客户看的,销售费用;给内部用的,管理费用。如果老板个人账户付的,记得拿发票回公司报销,不然没法入账。还有,别把网站建设费和网站推广费搞混,推广费是广告费,有扣除限额。另外,如果网站建设过程中你公司自己买了域名、服务器,这些单独记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,和开发费分开。要是委托开发,合同里写清楚包含哪些,发票开什么内容,最好开“信息技术服务—网站建设费”,别开成“广告费”,不然抵扣和扣除都麻烦。
实在拿不准,就记住一条:金额小、用不久,直接进费用;金额大、用几年,进无形资产慢慢摊。分录做错了也能改,红冲重做就行。别慌,先把发票和合同找齐,按实际业务做,问题不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