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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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凡天

网站  2025-05-21 21:48:04   210

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的

禁发内容规定

根据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以下
  1. 未经批准的药品信息: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新药、仿制药、进口药等药品的详细信息、使用说明、疗效宣传等。
  2. 虚假药品信息:任何虚假、夸大疗效、误导消费者的药品信息,如虚构药品效果、夸大药品适用范围等。
  3. 非法药品信息:包括未经许可生产、销售的假药、劣药以及违禁药品的信息。
  4. 涉及医疗健康领域的非法广告:如涉及非法诊疗、非法售药等广告内容。
  5. 违反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言论:如对医生、医疗机构进行恶意攻击、诋毁的言论。
  6. 涉及商业欺诈的信息:如以虚假信息诱导用户购买药品或参与相关活动的行为。

实施与监管

为了确保上述规定得到有效执行,相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:

1. 加强网站备案管理,对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严格审核和备案。
  2. 定期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抽查,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。
  3. 建立举报机制,鼓励公众对违反规定的网站进行举报。
  4. 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合作,共同打击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中的违法行为。


  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的出台,对于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市场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网站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不得发布未经批准、虚假、非法等药品信息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健康的网络环境。公众也应提高警惕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不轻信网络上的虚假药品信息,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,请及时向专业机构或部门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