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所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网站所有者最近一个月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(ISP)资质证明。
网站所有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域名注册机构出具的域名注册证书。
组织机构代码证(企业组织)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组织机构代码证)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政府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
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,填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、真实,否则将导致备案申请不予通过。如涉及大量信息内容更新或重大股权结构变动的情况时,应随时申报更新材料并到相应网站重新提交备案信息,当有涉及到原有备案材料未登记的内容需要补充或更改时,应及时向当地通信管局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。